政策文件
作者:小编
更新时间:2022-08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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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,中共中央发布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,简称“9号文”。要求按照管住中间、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,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,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;
2017年,山东省正式启动市场化电力交易,全年共计1800家企业获批进入电力市场,市场化交易总电量达1000亿干瓦时;
2019年,全省市场交易总电量规模达1600亿千瓦时;放开10干伏及以上电压等级、年用电量 400万千瓦时及以上电力用户进入市场;国家发改委下发发改运行[2019〕1105%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》,通知要求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,支持中小用户参与 市场化交易;
2021年,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》发改价格 [2021 ]1439号,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。各地要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,按照市场价格购电,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。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%,高耗 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%限制。